2021年河北沧州市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本文摘自河北省沧州市住建局官方网站

  根据《2021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沧州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提升建筑能效和建设科技创新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确保全市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圆满完成。

  二、主要目标

  (一)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90%以上;

  (二)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12万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区)至少开展一个被动式超低能耗建设项目;

  (三)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

  (四)组织申报一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三、重点工作

  (一)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依据《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DB13(J)185-202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205411-2019)等规范要求,加强对新建项目节能政策﹑技术措施的宣传引导,提高工作服务水平,确保城镇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65%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水平。

  (二)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落地落实。二是推进落实《沧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围绕重点工作,强化绩效评价,完成阶段性目标。三是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52 -2020)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13(J)/T8310 -2019),严把标准关,不断提高我市绿色建筑品质。四是积极引导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鼓励申请绿色建筑标识。

  (三)深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力度,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房地产开发项目要配建不低于25%的装配式建筑;社会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30%;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钢结构,以我市作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市为契机,推动我市钢结构装配式发展。

  (四)稳步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若干政策》(冀政办字〔2020〕115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推广力度,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品住宅项目,要配建一栋以上且不低于总建筑面积5%的超低能耗建筑,单宗土地面积达到100亩的出让、划拨居住建筑地块或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配建不低于10%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今年全市要新开工建设12万以上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各县(市、区)要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全覆盖住宅小区、集中连片建设超低能耗建筑。

  (五)做好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迎检工作在省厅专家支持协助下,做好方案、台账、图纸、能效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整理工作,督导17个任务县(市、区)做好既改验收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四部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考核。

  (六)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管理健全节能建材使用管理制度,发挥“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使用备案和信息平台”的作用,做好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工作,推动以外墙保温材料、高性能节能门窗及密封材料、资源循环利用等建材产品为重点,指导工程建设中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积极推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化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服务。

  (七)促进建设科技创新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19〕4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绿色建筑等实施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督导我市建设科技示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科技示范工程、建筑业示范工程等申报书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并及时申请验收,力争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

  (八)加强组织培训组织召开全市建筑节能工作会议,统筹安排布置2021年工作任务。邀请国家、省级专家进行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专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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